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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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以下简称“饲料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等有关规定,结合研究所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安全平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和“三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科院相关工作要求,服务战略需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坚持综合评价,提高招生质量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进一步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管理严格、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四)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
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咨询畅通,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做实做细考生复试管理和服务。
二、组织管理
为保证饲料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监督组,负责制定饲料所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成立复试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包括1名外语口语较好的专家,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复试分两个阶段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计划为3月25日(周三)全天,具体以通知为准。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复试地点
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
我所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80分,英语单科不低于40分,其他科目参照国家一区单科线。达到复试线的考生,在同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范围内,按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请进入复试的考生及时关注本人网报时所填的电子邮箱有关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实名制加入复试考生群,及时接收复试工作有关通知。
(四)复试基本程序
1. 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
复试前,考生根据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1)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纸质材料须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3)毕业证书及其学历核验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及其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4)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2);(5)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6)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及复印件;(7)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8)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9)“少民计划”考生须提交《少民计划报考登记表》;(10)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提交《中国农业科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知情同意书》;(12)其他符合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2)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章的复印件。
2. 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含专业课和专业外语)、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三部分。
(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满分30分,采取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考生现场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命题工作管理要求参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农科研生〔2024〕124号)执行。
(2)综合面试:满分60分,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主要结合考生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除此之外,还重点考核考生的以下几个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健康等。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分,一般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 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4. 加分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政策。
四、调剂工作
饲料所调剂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实际情况,制定调剂公告。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所网站公布,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发布。考生须经“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研究所按规定进行筛选。拟复试人员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由研究所通知考生。
五、录取工作
(一)“六不录一保护”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4.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录取检查过程中发现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7.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拟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审定,并按规定在研究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原则上不得修改。
(三)预录取
公示结束后,研究所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规定程序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6级统考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日。
(四)五点要求
1. 材料寄送
考生应在我所规定的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至科研处,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2. 定向培养协议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前须与研究生院、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 非全日制报考人员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报考硕士研究生引发的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所不承担责任。
4. 报考信息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5. 全面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研究生院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行为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采取由考生自行在当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单独寄送体检表的方式进行,不再集中组织进行,也不在现场接收考生的纸质体检表。
七、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饲料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对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饲料所招生工作监督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通过复试现场巡查或远程平台检查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饲料所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饲料所招生投诉电话:010-82107320;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
附件:
1.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2026年一志愿硕士考生复试名单
2.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3.诚信复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