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职能:
承担研究所党建工作、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工作和群团工作等,是所党委日常工作执行机构,在所党委指导下开展:
1.研究所党的领导和组织建设具体工作。
2.政治思想工作、宣传工作、纪律检查、直接问责和统战等具体工作。
3.负责所党委会及扩大会议的组织筹备、记录和纪要形成(不包括印发)。
4.组织全所职工、党员干部开展好政治理论学习,协助和敦促各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和党日活动等。
5.协助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青委会在所党委的领导下主动开展各自的工作。
6.组织开展全所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7.完成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